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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招聘普通雇员公告
来源:2exam.com 2010-12-20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
根 据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》(深人规〔2009〕4号)有关规定,经区委组织部、区人事局核准,龙华街道办事处拟招聘2名专业技术类雇 员、11名辅助管理类雇员及1名工勤类雇员,

 

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招聘普通雇员公告
 
根 据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》(深人规〔2009〕4号)有关规定,经区委组织部、区人事局核准,龙华街道办事处拟招聘2名专业技术类雇 员、11名辅助管理类雇员及1名工勤类雇员,具体要求见《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
  (一)基本条件
  1、符合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》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;
  2、符合《岗位表》规定的资格条件;
  3、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《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(A类或B类)》(应聘专业技术雇员持A类、辅助管理、工勤雇员持A或B类)。
  (二)下列人员不得应聘:
  1、尚在党纪处分期内、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  2、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;
  3、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。
  二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  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  时间:2010年12月20日-12月22日(上午9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
  地点:龙华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科403室,联系人:吴先生,联系电话:27705708。
  (二)资格审查
 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应聘人须提交以下资料:
  ①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》(原件,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,空表见附件2)
  ②《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(A类或B类)》
  ③身份证或户籍本(复印件,验原件)
  ④学历、学位证书(复印件,验原件,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)
⑤《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》(见附件3)
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(原件);
⑦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;
  ⑧业绩、获奖、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(自愿提供)
  三、确定笔试人选
  经资格审查,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都将进入笔试。
  四、适岗能力测试
  1、方式:采取直接笔试、面试相结合方式。
  2、内容: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。
  3、笔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  4、笔试成绩公布:
 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,按每个岗位笔试前3名者进入面试(岗位报名不够3名的全部进入面试)。
  5、面试:时间另行通知。
  6、总成绩公布:
  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%、面试成绩50%计算,按总成绩高低排名,按该岗位招考人数1:1取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。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龙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。
  五、体检
 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,按时参加体检;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 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龙华街道办事处另行通知。
  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  六、考核及资格复审
  体检合格的人员,由龙华街道办事处对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,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,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。
  七、公示
 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,公示时间为7日。
  八、雇用
  拟聘人员经公示,没有投诉或者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,组织人事科为拟聘用人员办理雇用手续,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、区人事局备案。
  九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  十、本公告由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  
 
龙华街道办事处  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十七日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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